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赡养 > 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59729人看过
导读:1、收养人本身没有子女。2、收养人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没有得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病。4、一般只能收养一个子女。5、收养行为与送养行为都应该是出于当事人自愿。6、如果收养人是没有配偶的男性,在收养女孩的时候,要求双方的年龄差距至少要达到40周岁。
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一、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的形式要求

在收养子女的形式要件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你若符合以上收养条件及收养程序的,就可以收养孩子。

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一般是通过收养这个法律行为建立的,其中的收养人通常为养父、养母,而被收养人则为养子养女。但是收养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进行,这样的收养关系才会被认为是合法,然后是受到保护。而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是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收养赡养相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