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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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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5416人看过
导读:1、收养人本身没有子女。2、收养人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没有得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病。4、一般只能收养一个子女。5、收养行为与送养行为都应该是出于当事人自愿。6、如果收养人是没有配偶的男性,在收养女孩的时候,要求双方的年龄差距至少要达到40周岁。
领养孩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领养孩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需注意的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的形式要求

在收养子女的形式要件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你若符合以上收养条件及收养程序的,就可以收养孩子

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一般是通过收养这个法律行为建立的,其中的收养人通常为养父、养母,而被收养人则为养子养女。但是收养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进行,这样的收养关系才会被认为是合法,然后是受到保护。而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是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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