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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认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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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4962人看过
导读:关于虚假诉讼的认定机构也是公安部门,因为虚假诉讼罪也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话都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调查的,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只有审判的职能没有调查的职能。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的话,公安机关会把相关的证据材料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虚假诉讼的认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一、虚假诉讼的认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虚假诉讼的认定机构是公安机关,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诉讼活动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但是认定构成虚假诉讼不是法院要做的工作,对虚假诉讼的所有调查工作都应该由公安机关完成。而且,在部分虚假诉讼活动当中,司法工作人员其实也存在着滥用职权的行为,法院的有些工作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依然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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