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税务类纠纷 > 偷税漏税 > 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

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5941人看过
导读: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三者的概念不同;还有就是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再者就是违法的程序也会不一样;这些都是不一样的地方,不同的案件所处罚的条款就会不一样,这些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

一、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骗税: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表面形式合法。纳税人用假报出口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经过公开的合法的程序,骗得税务机关信任,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为,并在表面上具有合法性。

漏税:无意发生的少缴税款行为。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2、方法不同:

偷税:以欺骗、隐瞒的方式逃避纳税;

骗税:用欺骗手段获取出口退税;

漏税:并不是主观刻意为之;

3、违法程度不同:

偷税: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漏税: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骗税: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税收征管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综合上面所说的,偷税漏税骗税这三种行为都是以不合法的手段来逃避税钱,但对于这三种行为一般都是各有各个条款,而在处罚里面都是会根据不同的条款来进行判决,所以,纳税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偷税漏税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偷税漏税最新文章

遇到偷税漏税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税务类纠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