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商标侵权的行为是指哪些行为

商标侵权的行为是指哪些行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759人看过
导读:1、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3、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且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商标侵权的行为是指哪些行为

一、商标侵权的行为是指哪些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二、商标侵权由谁进行认定

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侵权人所在地,是指侵权人住所、居所所在地或侵权人单位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指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我国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而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实践中,要是发现自己的注册商标遭遇了侵权,一方面可以向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该部门对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若侵权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那还需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除此之外,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商标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商标最新文章

遇到商标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