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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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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4679人看过
导读: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合同订立这一天,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合同签订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应当认定无效,这样的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可以不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要求解除合同。
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哪一天?

一、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哪一天?

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导致该合同自始无效。所谓的自始无效,就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从合同成立之时就无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在民事活动中,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行为,签订合同存在无效情况的,在合同订立当天就无效,通常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因为一方欺诈,胁迫对方订立,或者有损害他人利益条款等。既然合同没有效力,合同当事人就不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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