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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定保护期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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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986人看过
导读:知识产权法定保护期是存在,同时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的类型的话,它的一个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商标权,它的保护期限就是以10年为一个界限,但是10年期满之后还可以对当事人来说,申请续展续展一次的话,就可以再次获得10年保护期。
知识产权法定保护期是否存在?

一、知识产权法定保护期是否存在?

知识产权法定保护期是存在,同时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的类型的话,它的一个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商标权,它的保护期限就是以10年为一个界限,但是10年期满之后还可以对当事人来说,申请续展续展一次的话,就可以再次获得10年保护期。是有保护期限的;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商标权只能10年一续(可以无限延长);著作权的期限是对于自然人是著作权死后50年;对于法人是50年。而专利权和著作权则不可续展。

三种知识产权不同的保护期限:

1、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专利权

根据专利权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根据专利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3、商标权

根据商标权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二、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关于知识产权这个问题,每个人都非常的关注,毕竟它是鼓励我们国家原创和一个创新能力的提高的,所以在保护期限这个问题上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时间规定的,比如说著作权法的保护的话,就是当事人的申请以及死后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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