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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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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666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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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丢了的情况下补办的程序是:提交申请、核实情况、登报说明、办理补证等,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丢失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补办处理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我国法律上是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办理程序,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还要由土地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认定后才可以发布土地使用证,如果出现了丢失的情况,则会影响到相关事项的办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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