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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的探望权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2-25 05:07:29 浏览:666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离婚后小孩探望权的规定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这种权利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被任何人剥夺的。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探望孩子的时间或地点,这个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特定情况下,探望权可以由法院中止。
离婚后小孩的探望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小孩的探望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二、离婚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探望孩子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可现有的案例中,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确实是有很多实际性的困难,这个问题必须得抚养孩子的当事人彻底想清楚才行。其实经常的让对方来探望孩子,就不会让孩子觉得家庭已经破裂了,对孩子成长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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