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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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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2365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因为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

一、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最后一种情形,行人被助力车、行人撞到的能否认定工伤呢,助力车由于不是机动车,所以跟行人的性质基本是一样的,就看谁的责任大一点。

二、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

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因此,就需要能够有区别的对待处理。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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