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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共同的小孩是事实婚姻吗

时间:2024-02-25 19:56:03 浏览:559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共同的小孩是同居关系,双方在不想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然后孩子的话,谁不抚养谁就要给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成年以后。财产个人的财产还是归个人,同居后的财产需要平均分配。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共同的小孩是事实婚姻吗

一、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共同的小孩是事实婚姻

不是是同居关系。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事实婚姻关系没有结婚证的,如果双方有子女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三、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现在这个社会比较开放,婚前同居现在开始普遍被大家所接受。虽然社会开放了,但是不管是男士还是女士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发生未婚先孕的状况,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有小宝宝了,建议双方成熟一点,担起做父母的责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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