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时间:2024-02-28 2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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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驾驶人员行驶证丢失的补办程序是:填写申请表、到窗口受理、交费、领取行驶证等,对于相关程序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还需要由车管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进行处理。
一、驾驶人员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
二、法律规定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违法代码111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对于驾驶人员的行驶证丢失的情况下,则是不可以正常的驾驶车辆的,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汽车的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合法上路行驶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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