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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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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7729人看过
导读: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的,因为限制高消费令是需要当事人签收的,或者是直接由法院的工作人员亲自送达,然后由接收方在送达的回执单上签字。如果人民法院不邮寄或者是工作人员没有亲自送达的,限制高消费的对象一方可以视为没有收到通知。
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

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

会邮寄给对方的,因为法院如果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也是必须当事人亲笔签收的。“限制高消费令”也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其送达的方法也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进行送达的。

最高法院已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会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新规定一个突出变化即是明确将限制高消费拓宽至一般消费。比如乘坐G字动车组列车和一般动车组列车就被纳入限制范围。另一个重大变化即是明确禁止单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

二、法律文书怎么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除了限制高消费令之外,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执行决定书等都是需要邮寄送达当事人的,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限制高消费令的,可以直接在人民法院的官网上查询限制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限制高消费的事由消灭后,当事人可以自己申请人民法院解除限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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