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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增加租金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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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464人看过
导读:房东单方面增加租金甚至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肯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最起码在原合同租赁期限之内,房东是没有权利擅自涨租金的,合同到期之后房东如果决定增加租金的话,这也无可厚非,如果租客不能接受此时可以结束租赁关系。

房屋出租人增加租金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屋出租人增加租金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出租人增加租金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房东和租客要依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租赁关系期间,协议中有相应的价格条款,双方都必须忠实履行协议中规定事项。协议未到期,房东单方面要求涨价属于违约行为。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租房合同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三、可以提前解约的情形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

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

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其实,很多租客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就是,在建立了租赁关系之后也没有签合同的意识,如果从未签过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提出增加租金这种请求的话,作为承租人来说也没有什么其他的维权方法,没有合同的情况下一切都是空口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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