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工龄和养老保险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龄和养老保险的关系是怎样的?

时间:2024-02-24 08:31:41 浏览:1431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只有职员有一年以上工龄并且连续15年缴纳了工龄养老保险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对于职员个人而言,工龄也影响着在受伤,或者是被单位辞退之后可以获得的补偿金的数额。工龄的高低并不会影响是否可以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工作的人也可以缴纳。
工龄和养老保险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工龄养老保险的关系是怎样的?

只有职员有一年以上工龄并且连续15年缴纳了工龄养老保险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虽说得有15年,但那指代的是缴纳的年限,与工龄并无直接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与工龄关系不大,但退休时间与工龄密切相关。

二、养老保险的领取基本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对其中原在国有企业工作且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和在工人岗位工作的女职工,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年龄执行。

3、累计缴费满15年。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1、在实行职工个人缴费之前,职工在原单位按国家现行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工种折算工龄除外),可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计算的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2、企业转制的原固定职工,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单位和职工在应缴费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不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作为缴费年限;补缴后才能作为缴费年限。

职工在中断缴费后又重新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前后合并计算。

3、享受疾病救济费的病休职工,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可与连续工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就业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职工被辞退后,原企业固定职工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如重新就业的,就业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根据以上信息也可以知道,工龄与养老保险并没有关系,对于没有工作的职员,同样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对于任何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民事主体,只要年需缴纳十五年的养老保险之后,才有可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工龄的高低一般影响的是职员在单位可以享受的待遇。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社会保障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