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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4-02-29 16:48:15 浏览:2850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纳税人是房子的产权人,如果房子的产权是国有的,那经营管理单位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房产原值乘以1.2%的税收比例,另外,目前只有重庆、上海等这些地有房产税征收制度。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1、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哪些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减免税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减征或免征。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可以定期免税;

8、在基建工地建造的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可以免税;

9、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以免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在房产税还没有作为国家法律制度全面向各地开始征收之前,我们只能以其他省份目前出台的房产税征收制度,简单的进行了解了。基本上只要是大产权性质的房子都需要交房产税,不管是住宅楼还是商业用楼。可以不交房产税的对象基本上都是行政单位。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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