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婚姻服务 > 再婚 > 再婚什么条件下可以生育?

再婚什么条件下可以生育?

时间:2024-02-22 22:40:27 浏览:240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再婚可以生育的条件有:第一个子女为残疾的、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新家庭无子女的、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等,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可以在再婚后合法的生育子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再婚什么条件下可以生育?

一、再婚什么条件下可以生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二、 离婚再婚生育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对子女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条件来进行分隔,在各自组建新的家庭后,如果符合再生育的条件的,则是可以再次生育子女的,但也需要向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准生证,具体的办理情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应当遵照执行。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婚姻服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