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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终止未遂即遂量刑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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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292人看过
导读:犯罪终止未遂即遂量刑区别很大,对于既遂,要根据刑法的条款判刑,而对于未遂犯,往往是从轻或者免于处罚。犯罪终止要看是否出于本意,如果是嫌疑人主观终止的,没有造成损害,则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终止未遂即遂量刑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终止未遂即遂量刑有什么区别?

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2、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二、如何判断犯罪中已经着手犯罪?

1、实行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例如,携刀埋伏路边伺机行抢的抢劫犯,如果在行为出现之前即被抓获的,不能认为抢劫已经着手,仍应属犯罪预备的行为。

2、实行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否则,即使已经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也不能认为是犯罪着手。例如,尾随”行为,对犯罪客体只是一种间接的潜在威胁,尚未直接危及犯罪对象的安全。其行为完全符合犯罪预备行为的本质和要求。只有再往前发展一步,直接指向犯罪对象,造成了实际的威胁,才能视为行为人实行犯罪的着手。

3、实行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有些犯罪实行的行为虽然还没有直接接触犯罪对象,但只要这种行为能够对犯罪的客体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就应认为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例如,行为人只要把毒品放在被害人要吃的食物里,就有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

4、实行行为必须能表现其犯罪的意图。着手犯罪是以行为人具有犯罪意图为前提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明显表露出他主观上是在追求某种犯罪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从犯罪形态上看,主要有未遂及既遂之分。两者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区别,在量刑上,未遂的话嫌疑人会被从轻处罚,或者是免于判刑。而犯罪既遂说明已经发生了犯罪活动,法院量刑就要根据刑法条文及犯罪的严重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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