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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厂房拆迁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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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18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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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承租人厂房拆迁是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和停产补偿、临时安置费等补偿费用的,如果没有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或者也承租人也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
承租人厂房拆迁如何维权?

一、承租人厂房拆迁如何维权?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补偿、临时安置费等费用补偿的,如果不补偿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企业拆迁要经过这些流程

1、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2、然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这时候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同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询完意见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修改或听证,然后及时公布。

3、接下来,在进行公告的时候,会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企业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然后就是十分重要的评估阶段了。我们都知道评估决定补偿的依据,而补偿又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企业一定要注重这个阶段。

5、评估之后就是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了。

综上所述,对于承租人的厂房在拆迁的时候如果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费用的时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承租人也是可以得到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等补偿费用的,如果没有就需要注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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