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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未鉴定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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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4594人看过
导读:关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当中必须要先详细的介绍一下肇事者和受害者的详细信息,接下来才是向民事法庭表明自己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请求,然后把整个交通事故的前因后果在诉状中解释清楚,结尾部分要让法院知道起诉人的名字,同时要写清受诉法院。

交通事故伤残未鉴定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未鉴定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二、交通事故的民事起诉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审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做伤残鉴定并不会影响到民事起诉状的写法,如果有意通过人民法院完成伤残鉴定,这种想法应该罗列在诉讼请求,其他的部分还是要紧密结合此次交通事故来写的。普通不了解法律知识的人不会写民事起诉状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聘请的代理人不会写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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