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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怎么计算拘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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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58309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的这37天的计算方法是进入拘留所到第2天为一天,比如是在4月1号下午2点被关到拘留所当中的,那到4月2号下午两点的话算一天,以此类推。而且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的三天之内就制作提请批捕书,然后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7天。
刑事拘留37天怎么计算拘留期限

一、刑事拘留37天怎么计算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的次日为第一天,然后计算30天;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次日为第一天,然后计算7天。具体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应当在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在7天内作出决定,一共就是10天;

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4天,加上原本的3天共为7天,再加上检察院的7天决定时间,一共就是14天;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加上检察院的7天决定时间,一共就是37天。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大家要格外注意法律上规定的这37天并不是全部针对刑事拘留的,意思就是到了第37天才准备提请批捕的话就已经违法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阶段调查取证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天的,如果超过了30天,人民检察院也没有必要为了将就公安机关就缩短审查批捕的时间。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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