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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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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62897人看过
导读:1、首先是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主体不同,前者由国务院制定,后者则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的效力是要高于地方性法规的,同时地方性法规也不能与行政法规有抵触。3、适用范围不一样,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只能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一、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二、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

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同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是:

1、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

2、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中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

3、依照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出的,有关授权国务院的《决定》等,行政法规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问题上,可以体现某些立法上的“超前性”“实验性”,行政规章则不可以具有 “超前性”“实验性”。

在我国,法律通常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偶尔也会有全国人大的常委会制定,而行政法规则往往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一般我们说的法律法规,这里的法规其实就是指行政法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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