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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动产登记一般多长时间

时间:2024-03-04 13:51:08 浏览:265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应在3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时限后,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将压缩至20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的办结时限压缩至即时办理,抵押登记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规定执行。
判决不动产登记一般多长时间

判决不动产登记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应在3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时限后,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将压缩至20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的办结时限压缩至即时办理,抵押登记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规定执行。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39条,债权人可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或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间为2年。

2、法院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0条,执行员收到申请执行书即视为受理,并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确定承办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期限规定》)第2条,人民法院立案后7日内即确定承办人。

4、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线索通知:根据《执行期限规定》第4条、第5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履行义务,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5、被执行财产的核实与调查:根据《执行期限规定》第6条,承办人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至多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资产状况的调查。

6、评估、拍卖机构遴选:《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根据《执行期限规定》第7条,我们理解,承办人应当在完成财产线索核实和财产状况调查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7、过户登记:根据《执行期限规定》第8条,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执行通知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即将到期,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延长期限,即所谓的续封。

强制执行申请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税务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税务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税务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向该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条例,一般规定的时间都是在30个工作日内结束。不过很多的不动产的登记时间都会在20个工作日的时间内被完结的,有关办理时间的长短,其实根据案件涉及到的不动产的数量,以及案件涉案人员的其他复杂的一些问题,这些都是会成为影响时间长短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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