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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材料应该以什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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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340人看过
导读:通常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证明材料都是根据医院的出院小结为准的,患者出院的时候,主治医生都会在出院小节当中概述患者当前的身体状况,如果需要休息的话也会标注清楚休息调养的时间。如果对院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存在争议,就误工时间也能申请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材料应该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材料应该以什么为准?

1、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为准,内容包括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工人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纠纷如何起诉?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能体现误工时间的证明材料非常的多,在开误工证明之前肯定也要开收入证明,公司开的收入证明当中就会写清楚员工从事发之后有多长时间没有到单位上班,没有正常上班的这段时间就是员工的误工时间。多种证明材料都吻合的情况下,肇事者只能如实照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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