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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挪车醉驾处罚意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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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3324人看过
导读:辽宁省挪车醉驾处罚意见是免于刑事处罚,或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修订案规定,醉驾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应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按照危险驾驶罪入刑。辽宁省也出台过相关处罚意见,对于在小区醉驾挪车,没有造成后果的,可以免于起诉。

辽宁省挪车醉驾处罚意见是什么?

一、辽宁省挪车醉驾的处罚意见是什么?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轻微可包含以下六种类型: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二、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措施分别是什么?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综上所述,有些车主喝酒后在路边挪车,还没有正常上路,如果被交警认定是醉驾,按照程序会被采取刑事措施。各地处理醉驾有相关指导意见,根据辽宁省规定,对于挪车醉驾的,没有产生危害后果,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不会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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