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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有几种委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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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306人看过
导读:法医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有2种委托方式.一种是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法医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有几种委托方式

一、法医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有几种委托方式

法医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有2种委托方式.一种是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二、构成交通事故的定义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对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对于人们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一定的威胁。要知道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身体伤害,我们可以通过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来获得赔偿,这就需要我们提供一定的材料,以及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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