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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并发症如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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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7403人看过
导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手术后并发症如何追责

现在社会中健康对于人是越来越重要的了。不过我们也不免有一些病痛的困扰。身体出现了问题,当然是要去医院就诊的,可是在医院就诊的过程当中,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在就诊的过程当中,有时在就诊的过程之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医疗上的小问题。就比如说手术之后的并发症。

手术之后的并发症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可能是因为医疗当中一些不正确的处理方式导致的,也有可能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符合要求,导致的,那么出现了手术之后的并发症,患者应该如何维权,如何进行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手术之后的并发症是属于在医治过程中的人员在医疗行为当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在法律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患者应该根据何种法律去追究他的责任呢?小编在这里给出了具体的法律条文依据和标准。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中,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当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后,必须进行政府能,如果无法改正,还要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也就是说,只要患者能够证明是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问题,就可以依据上面的两个法条,对其进行诉讼。对自己的损害进行赔偿,或者是进行一些其他的精神补偿。

于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来说,除了你找这两个法条的罚款之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其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也就是说,如果存在着严重的医疗事故,该医疗机构和人员是没有办法再继续从业的。时间是在六个月以上和一年以下。

那么可能会有人想问了。就算我对其进行责任的认定与追究的话,他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到第52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或医疗工作人员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就是必须对伤患的医疗事故进行赔偿,按照情况对其家人也要进行赔偿,行政责任呢就是对医疗机构的等级和情节的不同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就可以让其停止营业。刑事责任就是依照刑法的有关内容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手术后并发症的认定标准认定依据和处罚原则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在诊疗的过程当中不要出现意外,也希望大家作为医务人员的要尽心尽力的为患者进行诊疗和治疗。祝大家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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