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军人违反职责罪 >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命令是对每一名军人的最基本要求。我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军队,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军人坚决执行命令,是建立在政治觉悟和对首长及上级政治上高度信任的基础上的,是我军官兵一致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只有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指挥部队和部属的职权,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部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果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不仅违背了我军的性质和宗旨,而且必然破坏了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使得部属无法坚决执行命令,严重危害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滥用职权即超越条例条令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正当地运用职务上的权力。军队条例条令对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都规定了具体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按照这些规定办事,将职权用在有损于国家和军队利益的地方,就是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是指指使部属实施违反军人的共同职责、一般职责和专业职责的行为。这些违反职责的行为从其危害程度看,包括违反军纪的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但不包括犯罪行为。因为指使部属进行犯罪活动虽然也属于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但这种情况已构成共同犯罪,应按本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不能再按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看待。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指使部属所实施的行为违背了部属所担负的职责,另一种是不正当地让部属履行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通常包括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造成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严重毁损及其他严重责任事故的,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引起严重事端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中的各级首长和其他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根据《内务条令》的规定,军人在行政职务上有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部属必须服从首长。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与侵害的对象之间必须有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这种隶属关系不仅限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而且也包括上级军官与下级军官之间的,甚至还包括士兵与士兵之间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的,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严重后果。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4-08 12:20:07

律师你好,我的家人两周前在沈阳某整形医院花费8000多元在面部注射玻尿酸后,面部开始出现肿胀,疼痛,局部变红,高烧。去公立医院不接诊,回该整形医院输液治疗3天。目前已经消肿,但是面部明显不平整,在工作生活中产生很大影响。是否可以让整形医院退款并负责溶解玻尿酸+赔偿?我们需要固定什么证据?是要到什么部门投诉,还是需要走诉讼途径?谢谢

刘艳敏律师团队

刘艳敏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您好,您可以和整容医院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接受手术整容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所在区县卫生局医政科去投诉;或到所在区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也可以去所在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医疗损害诉讼。

2024-04-08 12:11:55

结婚男方给的彩礼,女方回礼时没有全部回礼,那么剩下的归谁,女方父母吗

刘云律师

刘云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我们这边是律师事务所

2024-04-08 12:09:42

我进货200件衣服然后他与视频描述不符找哪个部门

郭剑宗律师

郭剑宗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呢?有签订合同协议吗?

2024-04-08 12:07:40

公司给个人的合同违约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颜忠军律师

颜忠军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属于偶然所得的范畴,宜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4-08 12:03:03

工伤,左手大拇指被切半个

唐智律师

唐智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现在赔偿能否协商一致呢

2024-04-08 12:02:33

三岁小孩车祸,导致右手无名指肉炸开了,缝了三针,然后骨头骨折了,没有住院治疗,可以去定伤残吗

樊乐乐律师

樊乐乐律师 最近回复: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没有住院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个人申请伤残鉴定是没有期限的限制的,一般在治疗结束后即可申请。

2024-04-08 11:46:39

口头和公司提出离职商量好了指定日期 到日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周晨律师

周晨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但还是要做好工作交接

2024-04-08 11:46:14

小三花了我50多万,现在跑了,我要是去找她父母会不会违法?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帮你。。。。。。。。。。。。。。。。。。。。。。。。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