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故意内容为行为人明知其掺入食品中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其销售的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且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却对此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并非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其结果作为犯罪目的积极追求,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因此,在认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本罪的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但犯罪目的不是本罪的必要条件。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而,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无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用石灰掺进牛奶中,等等。本罪主要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如果掺入有害物属于食品原料,如防腐剂等,不构成本罪,如果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可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至于非食品原料是否有毒、有害,要经过有关机关鉴定确定。二是行为人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即行为人虽未实施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他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仍予以销售。认定这种行为,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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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23:17:00

有人给其他人侮辱我,到处造黄谣,给我自身带来了伤害

陈峰律师

陈峰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咨询陈律师

2024-03-20 20:32:38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后,我的全责,那我的医疗费找谁来报销

毕健根律师

毕健根律师 最近回复:

自己的医疗费找谁来报销?自己的保险公司

2024-03-20 19:37:46

机场托运行李后发现行李箱被人打开过丢失贵重物品

吴增勇律师

吴增勇律师 最近回复:

您要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沟通!

2024-03-20 17:07:49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服装销售,干的是服装制作加工,也没有变更经营范围,是超范围经营吗?违法吗

邵海建律师

邵海建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是服装销售,但实际上从事的是服装制作加工业务,且未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虽然个体工商户并不直接适用《公司法》,但我们可以参考其中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来分析这个问题。对于公司而言,其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如果公司要修改章程或改变经营范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类似地,个体工商户也应当按照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如果实际经营的业务超出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范围,那么就构成了超范围经营。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实际从事的服装制作加工业务超出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服装销售范围,因此可以初步判断为超范围经营。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是否违法以及违法程度如何,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尽快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将实际从事的业务纳入合法经营范围之内。同时,也建议您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认。

2024-03-20 16:02:33

故意伤害致死

迟刚律师

迟刚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我是迟刚律师。对于你咨询的问题的建议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以请详细说明你想咨询的问题的情况,便于我进行解答。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我的主页咨询。

2024-03-20 15:41:32

断枝造人损害是否要在举证时进行责任倒置

李哲律师

李哲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说说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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