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认定

1、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2、行为人必须是违反国家关于出版方面的规定,实施了向他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提供书号的行为。

3、这一行为,必须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后果。

4、行为人在提供书号时,并不明知该书号将被用于出版淫秽书刊,即主观上对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后果不具有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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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4:59:07

醉驾出处罚书吊销五年

钟雄秋律师

钟雄秋律师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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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4:58:47

你好 我公司赞助一项赛事,要提供logo给赛事方,我需要出具一份logo使用规范,能帮我拟一份么

申冬律师

申冬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可以帮您出一份规范,如需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

2024-04-11 04:48:54

我二审未交费,按自动撤诉处理,需要多久才能收到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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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撤诉处理需要二审法院受案后三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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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家暴构到邢事责任,对方出谅解书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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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宁娟律师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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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4:32:11

不知道的情况下提供赌博场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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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2024-04-11 04:25:02

我想问一下谅解书和定判责任有联系吗?

王子健律师

王子健律师 最近回复:

肯定有联系,对量刑有很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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