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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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

单身证明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事指南

在香港办理单身证明
香港人可以在香港律师楼办理单身证明文件,且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未婚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离异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离婚书认证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3、丧偶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书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在杭州市西湖区办理单身证明
以下是杭州市西湖区婚姻服务站 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供参考: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其他材料
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证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按揭贷款的单身证明必须由民政部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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