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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州工资福利律师-孟凡永律师
    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 大同街一号创智汇312室
    5.0

    来自82人评价

    帮助人数:352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0-6872-4136
    更多> #律师简介:本人于2008年法学学士学位毕业,为专职执业律师,处理大量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如劳动纠纷、劳务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婚姻家庭、债务追偿、合同审核及传统法律事务等)。有多年从事公司法务工作经验:主要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并帮助公司拟定购销合同、参与公司与其他企业及个人的合同签订事宜。特别是劳动案件(尤其是工伤案件)毕业后做法务时就主要处理这一块纠纷,因此对这一块算得上得心应手,(并不是说我对这一块无所不知)。我无法做到把错的辩驳成对的,但如果你是对的,我会誓死捍卫你的权利,所以请您如实告知我案情,坦诚以对,请相信我能给您我的帮助。送给您和我本人的话: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准则。很荣幸您选择我为您服务,很高兴我能通过这些年所学到的帮助到您,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因本人平时工作较忙,可能没办法上网为您及时回复,如遇到紧急法律问题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电话:1806872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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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州工资福利律师-曹静律师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徐海路163号万科尚都会办公楼20层
    5.0

    来自219人评价

    帮助人数:693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1531-9695
    更多> #律师简介:曹静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办理案件认真负责,诚实守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办理刑事辩护类、行政类、劳动类、婚姻家事类等诉讼案件,并具备丰富的企业大客户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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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州工资福利律师-张恒律师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绿地商务LOFT C座12层
    5.0

    来自475人评价

    帮助人数:2807
    182-0521-0010
    更多> #律师简介:张恒律师,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数十家顾问单位。办理过的典型案例有:成功代理铁路部门下属单位依法驳回劳动者起诉要求支付养老保险、工资案;成功代理卧床两年后死亡的家属工伤赔偿案;代表外资企业和劳动者就离职及补偿谈判,为企业成功避免诉累等案件。执业理念:专业高效,竭尽所能履行职责,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擅长领域:公司法务、劳动法、合同法、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领域诉讼及非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拥有良好服务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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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时,应依据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的约定进行赔偿。若无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赔偿。关于赔偿金额,每月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赔偿合理且不影响其基本生活。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赔偿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劳动纠纷 845次阅读
  • 我国规定每月平均劳动日为21.75个自然日,即员工工作日。工作日以每日工作时间为单位,月、季、年工作小时数可通过每日8小时乘以工作日数得出。法律规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报酬,计算日、小时工资时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 #劳动纠纷 1074次阅读
  • 在劳动法领域,薪资单并非必须向员工披露的事项。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发放薪资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模式自主决定。但员工有权要求查阅自己的薪资结构,企业有义务提供真实详细的薪资信息。这意味着,虽然薪资单不是强制性的,但员工对自己的薪资情况有知情权,企业应尊重并保障这一权利。 #劳动纠纷 1166次阅读
  • 在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应依法立即签订。否则,一年内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诉讼时效从应签约日满一年次日起算。 #劳动纠纷 1392次阅读
  • 在劳动者因故无法亲自领取工资的特殊情况下,将薪资转入其家人指定账户并不违法。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劳动者的亲属或代理人可依法代领。然而,当劳动者具备工作能力且可自由领取薪水时,若仍将工资转入其家属账户,则可能违反相关规定。这种处理方式,虽然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但也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和公正。 #劳动纠纷 806次阅读
  • 在特定时间内,多次发放工资并不能规避税务,因为税务部门会汇总这些金额,按一次工资薪金计算应纳税额。税务规避的有效方式是跨月发放,如每月发少量工资,余额以年终奖金形式发放。公司分次发放工资不等于逃税,但需履行代扣代缴职责,多次发放需合并计算个税。工资未按时发放,员工可向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或申请仲裁。 #劳动纠纷 1220次阅读
  • 试用期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随时辞职,但应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并完成当月工资和离职手续。此外,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劳动纠纷 137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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