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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宁区婚姻家庭律师-潘艺元律师
    广西创想律所事务所 南宁市五象新区凯旋路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19至20层
    5.0
    帮助人数:243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3-7665-9818
    更多> #律师简介:潘艺元律师,女,汉族、1983年3月出生,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潘艺元律师参加过广西司法鉴定条例的修改工作,现担任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南宁市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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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住房过户需夫妻双方共同出席并签署文件。房产证上的“单独所有”不代表只归一方,而是避免误列名。婚后购房,无论登记谁的名字,通常视为共有财产。因此,处置共有住房需双方共同签名。 #婚姻家庭 126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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