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
债务都是
民事责任的一种。他指数个
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
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78条第三款,“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约定,是不得要求对方
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