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
离婚而发生的
抚养权纠纷案件在不断增加。
就其原因来讲,多种多样,有离婚时自动放弃
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又想
抚养孩子而产生纠纷的;有离婚后因为在探望子女时,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不配合而产生抚养权纠纷的等等;
子女不是私有财产。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另外,离婚后,父或母对子女仍有平等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
子女抚养权之诉。
提起
变更抚养权之诉所必须准备的材料有:子女父母双方的
身份证复印件、子女的户口本复印件、
离婚证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及其他材料,千万不能忘记书写变更抚养权起诉书。
这些准备工作做好了,就可以带上这些材料到法院申请立案了。
那么,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常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