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消防未验收能否算交房

更新时间: 2022-06-09 18:19:07
视频内容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公司注销了欠我的钱怎么办

公司注销了欠我的钱怎么办

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所以公司注销后,欠款依然有效。

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0次播放 00:00
合伙最后的责任承担归谁

合伙最后的责任承担归谁

1、在合伙人关系中,每名合伙人应对合伙行为产生的债务负有无条件且无限次的清偿责任。 无论其贡献何如,合伙债务均须由全体合伙人以自有资产或共同经营管理之资产进行总担,这便是联营化模式下合伙债务所遵循的原则,各联营方通过各自所有或实际经营管理的财产来承担相应责任。 2、若发生特定情况,合伙人之间将被强制性要求对合伙债务负起连带清偿责任。 即,当某一名合伙人无力独自承担一定比例的债务时,其他合伙人需共同分担剩余债务的清偿。 3、然而,补充清偿责任则为另一种处理方式。 在此情况下,每当某一位合伙人无法承担全部债务时,便可请求其余合伙人予以帮助提供补充清偿。

835次阅读 2024-03-28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