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者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什么责任?主要规定在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修正)和
刑法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34条、第135条的规定上,主要分为政府主管部分的
行政处罚和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
其中行政处罚:
主要是针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罚款,例如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10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50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罚款。
刑事处罚部分如果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欧阳
律师建议:
安全生产是企业第一生产力,依法合规经营是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