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的犯罪我们了解的最多的是
盗窃罪和
抢劫罪,大家不太熟悉的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一个犯罪,
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犯罪客体是他人财产所有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以上都可以构成,主观方面为故意,还要求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相比于抢劫罪最大的区别在于,抢夺罪是对物使用暴力,是让人来不及反抗;而抢劫罪是对人适用暴力等手段,让人不敢、不能或者不知反抗。
因此,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要小于抢劫罪。
量刑方面,抢夺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如果携带凶器抢夺的,就按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抢夺罪数额较大为为人民币500至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人民币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为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