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解决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的办法有:
1,可以先处理交通事故,然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火保障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需提交
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关系证明、医疗病历、
证人等
2,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明确是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同时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才可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