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但被鉴定为五至
十级伤残的受伤害职工在
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
工伤原因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
经济补偿金和工伤保险待遇。
解决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的办法有:
1,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期间单方解除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向劳动者赔偿双倍经济补偿。
2,如果是劳动者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以工伤原因书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合同,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