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满,劳动者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罗浩
律师建议:停工留薪期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更全面,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虽然劳动行政机关针对不同劳动者不同的伤情,规定了不同的停工留薪期,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