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6-09 18:18:51
律师解答
自诉人就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
自诉人在刑事案件中,有权申请撤销案件,有权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申请调取证据传唤证人,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发问,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和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证据是案件审理的灵魂,证据是案件胜败的命脉,作为自诉案件,被告人是否有罪的举证责任完全在原告一方,独立地执行控诉职能,因此原告人的举证对于案件的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更多>

猜你还想看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00:59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 (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胡静律师
    4595次播放 2023.06.06
  • 保释金会退还吗 02:26

    保释金会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覃程律师
    54459次播放 2022.06.09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

自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的对称 。这类案件属于告诉乃论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前者指侮辱罪 、诽谤罪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后者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罪、重婚罪、拒绝抚养罪等。 公诉:公诉案件是指由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告权,指控被告人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人定罪科刑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是主要的。

0次播放 00:00
侵占罪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吗

侵占罪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吗

可以。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都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1190次播放 01:10
婚内出轨有小孩怎么处理判几年

婚内出轨有小孩怎么处理判几年

婚内出轨携带子女并未触犯任何刑事法律法规。 婚内出轨被归类为道德范畴的问题,这是对婚姻忠诚度的严重违反,因此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若能获取确凿证据证实婚内出轨者在婚姻之外与其她异性建立了稳定的同居生活,并导致实际上的重婚行为发生,则可能会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对应的罪名是“重婚罪”,其法定刑期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为主。 无论是否涉及到子女,都无法影响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定罪量刑。

1182次阅读 2024-04-17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