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
家庭暴力的
证据,比如报警记录,警方对家庭暴力按照一定程序处理并制作的笔录。
证人证言,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出具的书面证言或直接出庭作证,或者
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单位或组织反映过
家暴事情,他们也可以就开展的调查或调解工作出具书面证据。
施暴者自己曾经写过的
保证书、忏悔书、
承诺书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拍摄的相关照片或者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通话录音,对方在谈话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通话录音并作为辅助证据。
2.索赔的证据。
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
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凭据,
伤残鉴定报告等均是索赔时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受害人的误工证明、被抚养人需要其抚养的证据、交通费票据等。
3.在离婚时就家暴的索赔可以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如果伤情严重还可以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主张精神抚慰金等,也可以在财产分割时要求法院适当的偏向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