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人。
我国
刑法总则中刑罚的具体运用包括量刑、累犯、
自首、
数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时效。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接受考察,并不能说是在接受刑罚处罚,执行刑罚对缓刑犯来说仅是一种未来的可能。
缓刑考验期满不是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而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因此,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因为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
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没有执行的刑罚不能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