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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更新时间: 2021-04-29 21:01:12
律师解答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2条规定了五种无效合同,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此外,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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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的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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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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