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
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2.公证机关办理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会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
证据齐全
3.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
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协议当事人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可以要求使借贷协议成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当
债务人不履行协议时,
债权人可以不经
诉讼程序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经过公证的借贷协议在出现纠纷时具有较强的证据力,相对而言出现的纠纷会少一些,如果借款人或者出借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办理民间借贷协议公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