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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更新时间: 2022-06-08 11:19:56
律师解答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具体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
收购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
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
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
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
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
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承担债务式兼并;购买式兼并;吸收股份式兼并;控股式兼并。
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
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
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
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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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股权购买资产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自身的股权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解散,被吸收公司的股东通过“清算程序”分配被吸收公司持有的吸收公司的股权,从而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

(3)以现金购买股权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吸收公司成为被吸收公司的唯一股东,随后解散被吸收公司;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由吸收公司承继。

(4)以股权购买股权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自身股权换取被吸收公司股东持有的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股权,被吸收公司股东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吸收公司成为被吸收公司的唯一股东,随后解散被吸收公司;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由吸收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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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与股权并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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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次阅读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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