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
蔡志强律师从事多年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经手的婚姻案件几百余起,涉及的领域包括婚姻关系谈判和调解、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离婚财产纠纷、家暴和婚外情及婚内财产调查取证、婚姻修复和挽救、涉外离婚纠纷、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等,具有非常丰富的诉讼和谈判的经营及技巧,擅长于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民商事经济纠纷以及家族财富管理与继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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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婚时未获房产证,法院通常不处理房产归属。 离婚后若取得房产证,可再诉分割。 即使房产证有第三者名字,法院也可能搁置处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 离婚诉讼中,可申请搁置房产协商,单独审理析产争议,再划分共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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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均认识到私下抱养儿童上户口有困难,应主动完善领养手续。 非因父母失踪遗弃的儿童,可通过正规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 随后,携带收养登记证、户口簿、身份证明及书面申请报告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这样,既能保障儿童权益,也符合法律规定,使收养过程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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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异过程中,若双方有明确的婚姻财产协议,应遵守。 个人专属资产归各自所有。 共有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但特殊情况下可灵活处理,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公正裁决。 若存在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害共有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将适当减少或取消其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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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前,转移存款是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 离婚双方应公正、公平地处理共同财产。 任何试图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还可能影响到个人声誉和人际关系。 因此,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坦诚面对财产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寻求公正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