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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担保与民事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执行担保与民事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9 11:03:29 已帮助33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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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担保与民事担保的区别
执行担保与民事担保的区别主要是: 1、前者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后者向合同相对人; 2、前者适用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后者适用民法和担保法; 3、前者是法院不与担保人签订任何担保合同,后者是债权人债务人或担保人签订合同; 4、前者需经过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并以法院认可为合同成立标志,后者不需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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