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工伤鉴定流程请参考: 1、
工伤办理许可条件:(1)有合法的用工主体;(2)与用工主体存在
劳动关系 2、到当地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索取“
工伤认定申请表”等空白表单。 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 4、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或者其它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
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它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
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
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
伤残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